◎10年前就诞生的Web 2.0企业 (易知乐学网)
1997年前后,因特网上出现一家创意企业,叫做LinkExcgange。当年由于网络高速发展带来大量的个人网页,人们随便找个大型网站注册账号就可以放上自己的网页,然而网页做完了却没有宣传的管道。
LinkExchange提供了这些个人网页或网站的站长们一个宣传的管道。站长们自己设计横幅广告(Banner Ads)图片上传到LinkExchange,然后获取一组程序代码加在自己的个人网页上。
这个程序代码会随着网页被访客读取时,显示其它个人网页的广告图片。你的网页每帮别人显示三次广告,你的自己的广告图片会在别人的网页上出现一次。这就是连结交换(Link Exchange)的精神。(易知乐学网)
然而,上述的交换方式看起来怪怪的。我帮别人打广告三次,理论上别人也应该帮我打三次广告才会扯平,怎么会只能获得一次的机会?原来,不见了的广告机会,LinkExchange拿去卖给真正的广告主了。
网络泡沫化后这间公司不知去向。前阵子有个朋友写信来,说有个前所未见的Idea可以搞间Web 2.0企业。一瞧,发现「前所未见的Idea
」正是10年前LinkExchange干过的事,只是把个人网页换成Blog而已。
历史总是不断重演,原来是这么回事。
◎广告联盟替Blogger带来收入
在LinkExchange的模式下,个人网页(或者个人网站,或者Blog)的经营者(站长,或者Blogger)是无法从这样的交换行为中获利的。相较之下,广告联盟的商业模式就比较直接。(易知乐学网)
经营者向广告联盟申请加入,在自己网页或Blog上放程序代码,当页面被显示时就带出广告。早年依照广告被显示次数(CPM)经营者可以收到广告分成,目前绝大部分则是依广告被点次数(CPC)来分成。
说到广告联盟经营者,最重量级的要算Google Adsense了。对于希望透过写Blog还能有点收入的人来说,还有微软AD Center及Yahoo!的Publisher Network可期待。但目前都还未正式开放或仅限美国地区。
然而,随着个人Blogger越来越多,这样的市场也越来越具有想象空间。在美国地区随便一搜,就可以找到许多广告联盟的经营者。其中不乏10年前就已经存在的老网络公司,也有新兴的参与者。
从广告的呈现方式而言,一般来说可分为图片广告以及文字广告。而自Google出现之后,文字广告越来越成为主流。由于技术上能做到广告内容与网页内容相关,广告的点击率也比传统图片广告高很多。
◎内文式广告的出现
然而,从这些广告方式大部分都是选在网页的某个位置上呈现。新兴的广告呈现方式则是直接在网页的文字上加入广告连结。比如说,某篇文章谈到数字相机,那么数字相机这四个字就会自动被加入连结。
这种广告称为「内文式广告」(In-Text Advertising)。当Mouse移到这些关键词上,不必点击就会拉下一个小画面的广告。有的会出现文字广告,有的会直接播放一段影片。
目前美国专事内文式广告较知名的业者例如Vibrant Media,其它比较老牌的业者例如ValueClick以及新兴业者也都酝酿推出,而在台湾目前蓄势待发的则有DotMore 广告。据称此类广告方式有着技术难度。
内文式广告的效果有比较好吗?如果以点击率来看,令人意外其实不高,笔者经验约为0.2%。不知是否因读者正阅读文章,不会分心去看广告。事实上所有跟内容有关的广告,效果一般都在0.2%这个水平。
由于内文式广告是夹在文字上,因此若文章没提到「数字相机」,跟数字相机有关的广告就不会出现。这对Blogger来说会变成不固定收入,而如果要让广告出现多些,写作方式可能要调整,是有点别扭。
◎以佣金为基础的广告联盟
除了「依广告显示次数分成」「依广告被点次数分成」以外,以佣金为基础的分成方式也有。换言之广告被播放或被点击Blogger都拿不到钱,只有因此让广告主成功售出商品,才能分到钱。
当然这难度很高,因此能分到的钱也比其它广告方式要高很多。一般而言要看广告主的产业,有的产业可以给到销售额的60%,有的只有15%,有的只要点击广告过去的人成功注册会员就给钱(称为Lead)。
此种称为Affiliate Program或者Commision Based的广告方式,对广告主来说吸引力非常大,因为只有商品销售出去才分钱给Blogger,而这些广告主本来就有编列销售佣金的预算了,花这些钱很舍得。
目前美国此类广告联盟中,Commission Junction是运作较成熟的。Blogger加入以后,可以自由从成千上百个广告主中挑选,看要帮谁打广告。广告呈现方式也很多元,从图片到文字广告都有,自己挑。
这种广告联盟形成热闹的交易市集。各式商品等你挑,你会有各种策略,例如锁定销售利润或者锁定销售量等。广告主也尽力释出各种条件讨好Blogger,例如比同业更高的佣金。总之,是个热闹的市集。
◎文字使用人口决定市场形态
本文提到的业者都在美国,他们基本上不接受英文以外的网站,个人网页或Blog。除了因为广告主希望锁定英语系读者外,也显示出另外一种市场风貌:大陆型国家才可能出现广告交易市集。WWW.EASYHOT.COM
广告联盟是运用大量个人来吸引广告主购买广告的生意,而基于预算或品牌考虑,刊登此类广告的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。当两者数量众多时,广告联盟就可能抽取单笔金额较低但交易数量庞大的佣金而存活。
在美国或中国大陆,广告联盟的生意蓬勃发展即根基于上述情况。而岛屿型经济体例如台湾,由于腹地较小使用繁体中文人口较少,广告联盟的发展会倾向从大型广告主产生营收。
换言之,大陆型的广告联盟市场会出现众多比较偏向C2C模式的业者彼此竞争,而岛屿型的广告联盟市场则会产生为数不多的业者,以争取大型广告主的预算为利润来源。
使用哪种文字的人口数量,基本上决定了市场型态。这当然也决定了一个地区的Blogger能从广告上赚多少钱。现在看起来,要辞掉工作专心写Blog赚钱养活自己,还是太遥远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