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
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,逐步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,为各级政府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;逐步建立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,围绕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、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等需求,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。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,以优先支持的业务为切入点,统筹规划、分级建设覆盖全国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,支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。
(三)信息安全基础设施
建立有效的身份认证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,以及健全信息安全监测系统,提高对网络攻击、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失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。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应急响应与灾难备份建设。完善密钥管理基础设施,充分利用密码、访问控制等技术保护电子政务安全,促进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。
法律法规与标准化体系
开展电子政务法研究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共享、政府网站管理、政务网络管理、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法规建设,推动开展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。
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国家标准为主体,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应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。要重点制定电子公文交换、电子政务主题词表、业务流程设计等标准,逐步建立标准符合性测试环境。
管理体制
要加快推进各方面改革,使关系电子政务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,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。各相关部门要把电子政务建设和创新政府管理结合起来,形成电子政务发展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的机制。